社區專業的經營,社區需要的專、兼職管理及經營
我可以幫你製作社區財報喔,專職、兼職的"專業"在這裡,社區品質提升,生活水準也升級,生活環境也提升。您缺的是人才就在此,等您...... niklas12070000@gmail.com...... 歡迎來信分享喔。

http://tw.myblog.yahoo.com/jw!SIhlDMOFBQAMIcNavBml4Eo-/article?mid=266288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tw.myblog.yahoo.com/889-3558

http://tw.myblog.yahoo.com/889-3558/article?mid=266823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按「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左列人員得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一 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二 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各業之員工。三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四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分別為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8條第1項所明定。申言之,該員雖受雇於管理委員會,惟管理委員會並非 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亦非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及交通、公用事業,更非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 故管理委員會並非為其辦勞保之義務;但倘有「管理委員會須為其辦勞保」之約定時,因該員仍屬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所稱「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 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得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是以管理委員會仍須依約定為其辦勞保。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住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是否有權制止住戶違規情事

文 / 內政部營建署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朋友跟我說的一則真實故事,大家來討論一下該如何是好,或是有更好的意見,他(以下以林好稱之)的陳述如下

某一社區已有16、7年,社區成員住戶一切為所欲為,10幾年來火災一次,差一點發生火災(被管理員發現制止的)已有數10次,到任二年防治了4次差一點火災,之前我不知該如何說,我接的前總幹事,碰過幾次面,正被社區告呢?聽說做了10幾年從來沒有公佈月財報,收多少管理費及收其他費用都沒有公佈,也沒存銀行,上班時間到最後幾年想來就正常上下班,不然就是來看看就回家,最近發生一件很離譜的一件事,有一住戶(租房子的房客)住11樓,做油漆行業及裝潢,他把油漆材料、裝潢材料由11樓安全梯隊到10樓安全門口,再由11樓堆到12樓安全梯口,(此社區是安全門及安全梯的結構)如堆法,他有相片為證,有易燃品ㄟ,隔壁連居樓上樓下住戶反映,柔性勸導,委員勸說,開會宣導(區全大會)二次,(此一社區在林好到任的一個月我協助輔導正是報備成功呢?)所以此案關件已久,扔然為所欲為。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9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key88.net/article32122.html 

買社區大樓 先挑管委會素質 留意公布欄資訊與管理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job589.coconai.com.tw/home.php?mod=space&uid=478

歡迎至 " 總幹事聯誼會 " 及 " 589+1人力資訊網 "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publication/law/lawdata/1000809230.doc.

 ----- 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 ---------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以對方姓名查詢:http://cpabm.cpami.gov.tw/SearchPage.jsp?url=/search/bma/MPSearch.jsp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孩子的學習是需要大人鼓勵的,您一句鼓勵的話往往會提升孩子學習的興致;而您不經意的一句眨損
的話,往往讓孩子在學習上裹足不前,甚或自暴自棄。身為父母或指導老師的您,在協助孩子的過程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29982/IssueID/20091202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蘋果日報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1月27日 下午12:01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北市男子鄭xx被鄰居檢舉佔用樓梯間擺鐵櫃,他接獲縣府通知限期改善,立刻把鐵櫃搬進屋後陽台,以為就此沒事,不料半年後官員來複檢,發現鄭仍在家門外樓梯間放鞋櫃,依法罰鍰四萬元。鄭抗辯鄰居門前幾乎都放鞋櫃,訴請撤罰。法官指樓梯間就是不能放雜物,判鄭敗訴。
記者昨到鄭家採訪,目擊各層住戶幾乎都在樓梯間放鞋櫃,甚至有人放腳踏車、金爐等雜物。鄭說不想拖鄰居下水,沒檢舉別人出氣,但很不滿「原先說不能放鐵櫃,怎麼後來是因為放鞋櫃被罰錢。」鄭說罰款等於一個月薪水,一定要上訴。他也已把門外的大鞋櫃換成小鞋櫃。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