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聘或公司派遣,問題在哪呢?(現今網路上的討論)
一、自聘總幹事、警衛人員、清潔人員,社區管委會不是營利事業單位,是社團法人,管委會委員是無給職要背責任,要背何一責任、勞健保也可以保(以電話詢問過,勞保局有一承辦專責單位,是負責社區管委會的),要背什?
二、公司派遣:1、社區要多花錢(還不少),總幹事領35000元你知道社區要給多少嗎?還有中高齡安定就業基金當事人哪到了嗎?誰申請呢?誰拿走了? 2、社區委員素質呢不好就換,你一任1至2年,你換幾個了呢?幸運依個素質高,專業度過,恭喜妳。但不多喔,在換下去你會發瘋喔不是嗎?
三、要給公司的錢,足夠給你的總幹事、警衛、清潔人員,可以好好規劃一個如同勞保、健保、勞退等等計畫啦,甚至可以幫他規劃退休計畫喔。( 要有計畫、有規劃 )
四、還說自聘總幹事吃錢、貪錢..............(說這些話的沒知識ㄚ),假如有的話管委會有問題,各司其職,成立一個健全管委會,誰吃錢,貪、吃、....,這都是有漏洞,不健全阿,你說是嗎?
五、三思ㄚ,專業好好找,不難。
六、專業、懂法、強勢、身段軟、..............必備條件,不是有證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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