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真人真事,親眼所見,現今社會有很多60幾歲以上年齡者,尤其70幾歲者,在社區十幾年,靠自己人脈吃錢,要求哪回扣,一手遮天,一人獨大,又沒有總幹事執照,.........................。

今日 之事分析如下:

一、一做10幾年近20,所有廠商是他找,所有事情只准找他其他人無效,廠商配合了10幾年,不 知道每一任主任委員是誰,要錢這

      位老者給,然後他自己再向財務委員哪錢,沒做的事,也跟財委請錢,到後來財委加入、住戶也一起家日分贓吃錢ㄚ。

二、一檢討缺失如下:

     1、沒成立合法報備管理委員會。

     2、財務委員不是區分所有權人。

     3、不合法那樣樣都不合法。

     4、雖不合法,但貪錢就違法不管有否成立管委會。

     5、這位老者,言語恐嚇住戶,造使住戶對他無可奈何。

     6、要走時就是要錢解決,否則賴著不走。

     7、跟管區警察很"要好",警察沒車位停,老者找個住戶車位給他停,部用錢喔。

     8、老者樣樣都吃錢,一個月2萬出阿,實際可以拿更多,多到..............。

     9、每月收的管理費有可能每個月都打平嗎?奇怪喔...............。

     @ 缺失慢慢再談,時間不夠

三、再此談一問題:

     報警處理此事,因為此一老者跟轄區警察"很熟",甚至他還當場通電話,唉....................

侵占、霸佔、........,現在的社會是如此嗎?耍賴、錒霸、.............,就可以要到錢,等你拿錢來解決,警察一句話"勞資糾紛"你們自己協調,警察真的不知嗎?還是真的管不暸呢?唉..................

社會感覺越來越可怕的感覺阿......................

自聘不是不好,來吧!我安排的,我訓練的,社區是最棒的,有勞健保、勞退、................您們怕的,迎刃而解喔!

下次慢慢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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