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未在此發表新文章,今天心血來潮,說說經驗之說心裡話。
- 總幹事一職本來就不好幹的一個職位,我自己在大公司也幹過,小公司也幹過,辛苦、真辛苦。
- 我的感想是 : 一、我認為是委員們的認知是否正確,因為總幹事都是要管帳管錢,委員一想到錢就是總幹事會不會貪錢,蛛絲馬跡都不會相信總幹事,就是委員是區分所有權人,有錢人;在此分享我的經驗,我在南港區一棟舊辦公大樓幹總幹事,我一交接就聽說前一任如何如何,就是說拿回扣嗎,真是的,有一萬年委員(財委),只要是維修事項他都認為你是拿回扣,這一次真是被廠商跟這一位委員擺道,變成物管公司老闆也一起來,所以喔離開拉,(千萬記住不要跟算命師委員太相信,一不小心他就用你的資料用他那一套理論來磨黑你)。其實檢討此一家的經驗是:我太相信此一算命的財委,掉入他的圈套,原因是她用你的基本資料算,與他合得來嗎,你受他掌控嗎,就如此,離開後一切都顯現出來;這一家物管老闆更顯現出有錢人的惡臉,不分青紅皂白,有錢賺才是他的,我也看了好機個幹部好慘喔,就是被利用無價值就被甩。所以要會拍馬屁,要拍對喔。
- 說說現在吧!我是自聘總幹事,這也一樣有錢人的嘴臉,只要不爽所有事都歸咎你要拿回扣,我所有廠商都是住戶介紹的,他們還是如此,哈哈沒有幾位總幹事可以遇到是如此阿,所以我心安理得,知道的委員就安慰我,不知道的就一起起鬨喔,"社會事"呀,所以說來都是總幹事拿回扣,好像被逼得非拿不可一樣;奉勸還是不要有非分之想,職位才可幹的長久。
- 我現在在奮鬥如何建立財務制度,讓區分所有權人降底窩啜之想法,還是薪水按時領,好好的可以做到退休才是;但又有一問題又來了,年齡問題,總幹事60歲就會被幹掉阿。
- 我分享一個故事,我說的都是真實的,我一位朋友也是資深總幹事,往往一任主委都是1~2年,得連任一任,這個故事主委剛上任很乖很乖,很能讓人家信服的一位主管,照顧員工、幫員工增取福利,當他幹了一半,員工也稱讚的好主管,開始拉跟廠商拿回扣,剛開始跟總幹事說這給員工過節聚餐或是委員聚餐,毀拉變本加厲越拿越多,我就跟這一總幹事說快快離職吧,不然出大事喔。
- 所以阿事委員要貪,借總幹事之手,來完成他的慾望阿,不過也很多總幹事也是貪喔,小心啊,不管哪一腳色,總幹事自己小心,委員們總幹事都是很想把事情幹好的好嗎?不是委員你所想窩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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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停車位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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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公司給總幹事的薪水,月薪$37,000元,第一個月實領$33,000多元,地2個月實領$34,000多元,敢問現在是什麼世界?此一公司開管委會派幹部是解決問題的,不適,該公司派來的幹部是製造麻煩及問題,要總幹事縮短會議,卻是他自己在胡說八道,甚至被委員幹蕉,這是什麼公司吃人阿,公司幹部3個月換了5個幹部,每個幹部天天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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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看此一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3/835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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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行業是一種辛苦無奈的工作,當然也有順心愉快的,但是大部分都是負面的,為什麼呢?
一、俗稱的老闆多:區權人就是你的老闆,不是嘛?區權人選出委員負責任,懂得經營管理的委員社區一定邦,想返的舊不然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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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寫這寫呢?我無奈地寫這些對我有好處嗎?未必喔。(以下我是依正常狀況來論述的喔,請閱讀者不要依自己情緒來看)
懇請以下的文章麻煩大家互相規勸喔。是我經驗之談、也是職場事情、也是為了這社會、大家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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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途坑坑洞洞,大大小小障礙是無數的多,近日離開自己一個整理起來的社區,辛苦經營管理了4、5年的社區,雖然可惜但也是值得,一定會有很多人會問我為何離開呢?原因是什呢?其實說來話長,總歸一句違法之事,誰都不會去做的,更何況我們此一職務是領薪水的,你說是嗎?處理了近2年,協調無效,無法處理只有走人啦。
此一經驗告訴自己,不可貪,一貪後果接二連三來,有錢房地產多不代表講話大聲就贏,問題隱藏非常多,這些人一發生問題推責任,好像是一貫伎倆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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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半年內,經過3人在位,第一任因為身體問題住院,無法工作了電腦資料還不交接,密碼不給就是不給,第二位在任不到2個月,就喊身體不舒服(假的,不好玩什麼都沒交接,都要從新來)
第2任接的時候,什麼都沒有交接,連住戶資料已經好幾年沒更新,甚至催管理費阿,人家跟你說我已賣掉好幾年啦,你說呢?所以阿第2任做不到50天就落跑,交接時一張白紙,撂下二句話:1、資料都在抽屜、電腦裡,自己找。2、以後不可以打電話找我。像話嗎?而且主委也再旁ㄟ,我想是答應主委來幫忙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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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要"專才"、會"經營"、懂"管理",不是有人就好。當然剛見面不知我心不懂,你一定要如此一般低能的面試嗎?很低能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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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區域不能放鞋櫃 會衍生其他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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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自聘工作人員"優、優、優",不是"憂、憂、憂"
少了一位專業、誠心誠意的經營管理人,就變"憂"啦,甚至..............。為何"優"呢?本人不是在做口水戰,是依專業的角度來論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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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是要用心去經營,不是請了人,只會請人維修公共設施,不是只會開管委會、區大就好,你知道管委會如何物管自聘,保全外包給保全公司,及一切物管、保全都外包,你知道差異在哪嗎?
為何很多社區自聘,管理經營到可以跟馬來西亞結盟姊妹社區,也有新加坡...........;大部分社區,外包給物管保全,多花錢不打緊,找罪受,公積金也花費不少,..............,5年10年下來一看,噯呀!..............,萬一出事外包公司頂多給你30萬以下拉,不會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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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就是有制度的一種,不然你請他來經營社區幹什呢?
社區住戶共同監督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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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們:
委員是無給職,您認為社區主任、經理(俗稱總幹事),短時間內或是一年換一個人好嗎?社區經營是長期經營的,您不覺得社區住戶的損失嗎?社區經營有中長期之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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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嗎?委員們等您的來電喔!真正在經營社區。我是社區經營主管(主任、經理、顧問)。我幫您們經營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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