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現在行業的詬病。對老闆是好,對領薪水不利。對從業人員"棒",出錢的部願意,...............
我常看好多人抱怨喔。
像現在社區這一塊最夯,但低價搶標,如此一來有以下嚴重缺憾:
一、每一個委員(也是社區住戶嗎)都有他的關係,一年一任,二年一任,再連任一次,哪從業人員是不是每年都要換工作呢?物管公司說:今年沒標到所以你失業了,你能說什呢?鼻子摸了就走路拉。政府又多一個問題。
二、每年換一個物管公司,誰損失呢?是住戶呢?還是物管公司呢?還是委員?哈哈.................

三、所以我常想社區委員們,為何不找一個長久經營的"專業社區經營CEO"來管理經營,為何一天到晚一直換呢?熟了又要走人。
四、常換人無法固定,如何管理呢?社區要如何進步呢?如何提升呢?
不動產是誰的呢?還是這些人是投資者,搞完了就走人,管他的事嗎?

想在此請教各位社會經驗豐富的您,以下:
一、現在社區委員聘請一位固定經營者,會有何不可呢?
二、社區俗稱"總幹事"一職不重要嗎?一定要每年換一次嗎?
三、總幹事要如此換是因為"錢"的問題,如此一說對嗎?
四、總幹事一職固定不可以嗎?

要如何執行社區錢財不會入私人口袋呢?
一、規約詳細訂定之。
二、委員專業之監督之。
三、總幹事有專業之智慧,"肚子裡真正要有貨"。
.
.
.
.
還很多的..........留給專業CEO執行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kl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