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社區副主委,只要手機沒電,就會用社區的公共插座充電,其他住戶發現後,勸阻無效,憤而提告,涉嫌竊盜;只是充飽一顆手機電池,電費5元,這名副主委偷電2次,省了10元電費,卻被法院裁定,必須繳交3千元罰金。
插上充電器,手機不斷充電,電費也一直跑,算一算充飽一顆電池,電費不過5元,不過就有人為了省這點小錢,用公共插座充電。
新北市一名社區副主委,只要手機沒電,就會用社區的公共插座充電,其他住戶發現後,勸阻無效,憤而提告,涉嫌竊盜;只是充飽一顆手機電池,電費5元,這名副主委偷電2次,省了10元電費,卻被法院裁定,必須繳交3千元罰金。
插上充電器,手機不斷充電,電費也一直跑,算一算充飽一顆電池,電費不過5元,不過就有人為了省這點小錢,用公共插座充電。
今天看到一則真人真事,親眼所見,現今社會有很多60幾歲以上年齡者,尤其70幾歲者,在社區十幾年,靠自己人脈吃錢,要求哪回扣,一手遮天,一人獨大,又沒有總幹事執照,.........................。
今日 之事分析如下:
針對總幹事此一職務之專研...................
"總幹事"的職位大家聽了,我也會做阿,你做好了嗎?你靠誰呢?公司?......;誰都不用靠,那要靠誰阿,我跟大家分享靠自己,你懂法嗎?你懂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嗎?你夠強悍嗎?你的柔軟嗎?腦筋轉的如何呢?..................很重要喔!
"法"........: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祇要懂,要會運用。2、民法、刑法、建築法、選罷法、招標.........等等,很多喔,你會用嗎?你只要了解就好,要用夠就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6/4/2yszq.html
2011/09/16 05:30朱芳瑤/台北報導
個人是社區服務得管理者,同行聚會,常會聽到的一句話,<你是我社區請的一條狗>or<看門狗>等等,為什麼有這些話語呢?是說者沒水準;是自己沒做好嗎?可是沒做好也不需要羞辱人吧!唉!現在喔...............................
案例 :
高雄市最近針對一棟大樓因為樓層漏水,上層住戶堅持不讓工人進屋修理漏水,建管處調解不成,向上層住戶開罰,一次罰三千,可連續處罰,至於修繕費該怎麼算,建管處建議,上下樓層住戶各付一半。
【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市「桃**賞」社區的一名住戶,由於不滿放置在頂樓的物品被當成垃圾清走,竟不分青紅皂白地辱罵保全:「花錢請你們來是幹什麼,來偷東西的嗎?你們這些看門狗!」桃園地方院院昨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罵人的住戶罰金五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辯稱是講「看門的」
高市產業總工會針對保全員工進行調查,發現保全業普遍工時長、薪資低,平均時薪甚至比工讀生還低。
高雄市從事保全業的人數超過八千人,包括政府、企業、學校、大樓等保全。這份研究針對高雄市的保全員工進行問卷,訪查超過五百名保全員工。
查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為會員者,始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由所屬職業工會申報加保。另查勞工在受僱單位或在職業工會辦理加保,涉及雇主責任及保險費負擔比率等相關問題,若任由受僱於一定雇主之勞工亦由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將使雇主規避應有之社會保險連帶責任,而轉嫁由政府負擔(全民負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設立,且向主管機關報備有案者,得依同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投保單位為其僱用之員工辦理加保。至前依「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而設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已成立投保單位,仍得比照該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其僱用之員工辦理加保。